欧莱雅因发布虚假广告遭罚20万,回应称已重视、正排查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被点名。通告称,重庆某百货有限公司“欧莱雅”专柜发布印刷品广告,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0元。
根据公告,碧欧泉广告中的内容含有:“法国碧欧泉8天、无论年龄,无论肌肤状态、8天肌肤犹如新生、明星达人挚爱之选、众人见证8天奇迹、肌肤问题一并解决……”等用语,虚构了使用商品的效果。
实际上,据广告搜索引擎“广告查查”的数据,这款欧莱雅旗下碧欧泉“奇迹水”产品虚假广告,于2017-2019年间,还在全国性各大互联网平台上均进行了大规模数字广告投放,其中,“8天肌肤犹如新生”等虚假宣传广告语赫然在目。
发布虚假广告,欧莱雅多次被行政处罚
什么是“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内容阐述,“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
其实,此次并非欧莱雅首次被指控虚假广告。据天眼查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19年,欧莱雅中国受到的4次行政处罚中,有3次都跟虚假广告宣传有关。
今年8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8000653号,指出欧莱雅方面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处以罚款20.5970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的行政处罚。10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作出沪市监总处字(2019)第320201810031号决定书,指出欧莱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
图源:天眼查
此外,据法国《快报》2013年3月13日报道,因为过分夸大了欧莱雅Revitalift 10抗皱霜的功效,法国化妆品巨头欧莱雅可能被判处12万欧元的罚金。据悉,欧莱雅此次被指控夸大抗皱美容霜效果,共涉及六种面霜。
早在2012年2月,英国广告标准局(ASA)认定欧莱雅一款抗衰老润肤霜图片,后期电脑修饰过度,夸大了产品的去皱效果,因此禁止其在杂志上刊登。
欧莱雅回应:已重视,正排查
11月27日,欧莱雅对媒体表示,公司在2018年就此事收到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络,就此事立即报以高度重视,并在2018年第一时间与经办单位进行了积极沟通。
同时,欧莱雅也立即采取了相关措施包括撤回了所有的相关宣传资料,对内外部进行了全面排查,以保证今后对宣传措辞的严谨性做到更精细的把控和对审核制度做进一步优化。
据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的碧欧泉,隶属欧莱雅高档化妆品部门。而该部门已连续多个季度实现双位数以上的营收增长——在上月发布的欧莱雅2019Q3财报中,高档化妆品部门销售额同比增长18.4%至27.52亿欧元,领跑欧莱雅大众化妆品、专业美发产品、活性健康化妆品等部门。而在今年一二季度,这一部门增速分别为19%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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